人大代表提议对移民富豪征收弃籍税
人大代表提议对移民富豪征收弃籍税,人大代表称需要打击“移民+离岸信托”进行的逃税行为。建议加强富豪移民海外的税收清算和开征弃籍税。人大代表提议对移民富豪征收弃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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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陈晶莹告诉第一财经,鉴于目前我国针对富豪移民的税收征管漏洞以及部分富豪移民逃税后仍在国内赚钱的现象,建议修订《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在弃籍者的税收清缴、个税征管和征管流程等方面加以完善。陈晶莹提出,世界上主要国家均加强了富豪移民的税收清算并开征弃籍税。
比如,1972 年德国颁布的《涉外税法》规定,以避税为由移民的`德国公民,只要税务机关认定在放弃国籍时点往前十年中有五年与徳国保持有实质经济联系,则在未来十年对该公民仍视为国内税收居民。
美国2008年通过的《英雄报酬补助救济税法》(Heroes Earnings Assistance and Relief Tax Act of 2008),放弃美国国籍的特定人群对超过60万美元的未实现资产收益缴税:放弃国籍前5年年均收入税超过14.5万美元;净资产至少200万美元;或者无法提供过去5年的足额交税证明。
而且美国公民即使放弃美国国籍,美国政府也可追溯5年,要求其补齐放弃美国国籍前5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
人大代表提议对移民富豪征收弃籍税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放弃国籍税,但是放弃国籍前需要缴纳清楚税款。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个“弃籍税”其实并不能称之为一个新的税种,反而与税收征管法中对欠税纳税人移民出境的要求有点类似。税收征管法规定,如果欠税纳税人要移民出境,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所欠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理论上也允许纳税人提供担保。
如果在没有欠税的情况下移民出境,这个所谓的“弃籍税”其实并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反之,则需要在退籍之前缴清所有应纳税款。
任何中国公民移民海外之前需要做「移民审计」,把之前的个税和中国税务部门有个完整的清算,如果被税务部门发现有拖欠的黑历史后果可想而知。
之前,在西方国家中真正用“弃籍税”这个名称的只有美国一家,这主要是由美国特殊的税收制度决定的。
美国“弃籍税”要求,不管是绿卡或公民,一旦选择放弃美国合法身份,只要拥有相当身家,都不可避免的面临申报弃籍税(Expatriation Tax)要求。对绿卡持有者来说,如果在过去15年中持有绿卡长达8年,并且符合“适用弃国者”(Covered Expatriate)的定义,则需要与美国公民放弃国籍一样,缴纳弃籍税。
美国的《英雄收入资助及救助法案》提出了一个“退籍视同财产销售”的原则:如果你退出美国国籍,退籍时的所有财产都被视同在退籍前一天以公允市价出售,出售所得或者损失就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