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离婚在我们的生活周围其实并不少见,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就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也是让双方产生矛盾的问题,以下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1(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此处隐藏2308个字……p>
以下所列的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即使是存于夫妻共同银行账户中,仍应排除夫妻共同财产:
(1)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
(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
(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
2、看资金流水交易明细。
一般情况下,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以余额为准,对你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
三、离婚时银行存款证据如何搜集
证据是很重要的,她决定着诉讼的成败。法官认定的事实是有效证据证明的事实,而非客观事实。那么,离婚时,怎么收集银行存款的证据呢?
1、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
2、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3、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如果没有开户行及银行帐号,调查成功率几乎为零。
离婚时,必定会涉及到公共财产的分割,特别是银行存款的分割,这是一个大问题,需要谨慎处理。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存款如何分割以及离婚时银行存款证据如何搜集的内容,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人。